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现对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接等问题予以说明。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 党组织关系转接
山东省省内新生党员:一般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网上转接。
山东省外新生党员: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转接的方式,线上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网上转接,如无法完成线上转接,需持县级以上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或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和身份证,到聊城市委组织部(东昌东路101号聊城市委518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此项工作待新生入学后完成。
拟接收单位党支部名称见附件1。
2. 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团员转接本人团员关系,需通过“智慧团建”平台进行网上转接。此项工作待新生入学建立团支部后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此之前,个人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
二、户口迁移
1. 根据国办发〔2016〕 72号和鲁政办法〔2017〕33号文件精神,及鲁公通〔2017〕109号《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2. 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省内新生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省外新生持户口迁移证)将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或户口迁移证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接收单位:聊城大学。
三、人事档案转接
1. 根据《聊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师计划、公费师范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提供人事档案调档函电子版,应届生将调档函递交本科毕业学校,由学校寄至我校;非应届生将调档函递交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调档函要求寄至我校,档案转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调档函下载请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www.sdwusi.com/pas_lcdx/ks),(请考生自行下载,彩印。下载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4日)
2. 非全日制学生为定向考生,其人事档案不需转入我校,但须签订定向单位、学校、学生本人三方协议(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好相关信息,交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5月20日前邮寄到我校。
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及非全日制考生的三方协议请邮寄至各报考学院,邮寄地址详见附件3。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报考信息需要更改为定向,请于5月20日前将修改录取类别申请表(附件4)扫描成PDF版发至yzb@lc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四、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统计
教育部对拟录取的考生录取检查通过后,方能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发放全部为EMS邮寄,不再安排自行领取。
请考生自行填报个人录取通知书发放地址,信息填报请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www.sdwusi.com/pas_lcdx/ks),(填报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4日)
五、关于公费师范生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
根据教育厅《关于规范公费师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公费师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为定向市,定向委托单位为定向市教育(教体)局。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派遣时,档案应派送至定向就业市教育(教体)局。
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费师范生需要将报考时签订的《山东省公费师范生补充协议登记表》,扫描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录取学院+姓名+身份证号,如:文学院+张三+371501199812121919.pdf)后于5月20日前发送至yzb@lcu.edu.cn。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本人须自行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升学体检(体检报告日期需为2023年3月1日以后),5月20日前请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
建议非全日制考生将体检报告与三方协议同时邮寄,邮寄地址详见附件3。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本说明若与上级政策不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处
2023年5月6日